2025-04-03 17:16: 【清明祭扫高峰来临 临河交警全力护航保群众出行平安!】 为确保“清明”期间辖区群众祭扫活动的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临河交管大队提前谋划、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加大警力部署,强化重点路段、时段管控,全力维护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期间,临河交管大队合理调整勤务模式,重点加强南马道桥、北马道桥附近及绕城线公墓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控,附近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采用点逻结合的方式加强110国道、绕城公路及陵园周边路段交通管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密度和指挥疏导力度,规范停车秩序,严防交通事故及交通堵塞事件 的发生。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文明执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为祭祀人员、车辆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以良好警容风貌为出行祭拜群众提供了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 此外,大队还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辖区各路段的交通路况和管理措施,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选择出行方式和路线,同时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在大队领导及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祭祀活动秩序畅通、井然,为出行祭拜群众提供了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通讯员: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河区大队陈秀宇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2025-04-02 15:49: @内蒙古高速公路三支队 临河大队民警在临河收费口执行日常检查任务时,成功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2点左右,高速交警在临河收费口设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检查一辆白色轿车时,民警敏锐察觉驾驶员神色慌张,车内还有明显酒气。交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 。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一开始还狡辩,可在交警出示证据后,最终承认出发前与朋友聚餐,因心存侥幸,觉得中午交警不会查车,便冒险开车上路。 内蒙古交警温馨提醒,酒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与他人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通讯员:高速三支队临河大队宣教工作室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2024-11-20 11:46: 【辆没油正犯愁 民警救援解心忧】2024年11月16日15时许, 民警巡逻中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应急车道停靠,车辆后方设立警告标志,由于当时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情况比较危险,巡逻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驾驶人从包头出发载着父母孩子准备回临河老家,由于出发前没有将油箱加满,沿途服务区又错过了,导致车辆油箱见底、车辆抛锚,一筹莫展之际遇到了执行巡逻任务的高速交警。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嘱咐驾驶人在安全区域等待,为了减少风险,民警立即驱车赶往加油站、随后帮助驾驶人安全的将汽油加入车中,确保车辆可以正常行驶。临别时,民警不断叮嘱驾驶人,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一是驾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及燃油检查,二是发生情况要规范安全停车,切莫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内蒙古交警温馨提示: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安全性能及燃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驾车途径的加油站、服务区等作必要了解,提前做好出行前的准备工作。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发生故障后,一定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通讯员:内蒙古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 柴佩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2024-11-13 09:45: @内蒙古高速公路三支队 临河大队宣传民警走进辖区沿街商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活动中,宣传民警携带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走进辖区沿街商铺,通过向商铺经营者及顾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方式,详细讲解了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针对部分店主平时驾驶三轮电动车运送货物的实际,民警耐心地为他们讲解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操作规范,提醒大家要定期检查车辆,驾驶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出行安全。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商铺经营者及顾客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广大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源头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构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创造良好基础。(通讯员:高速三支队临河大队宣教工作室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2024-10-12 15:49: 【正是金秋好“丰”景 护航秋收“警”相随】 金秋十月,硕果压枝,田间地头到处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秋收机械车辆在农村公路和田间穿梭,乡村道路十分繁忙。为保障农民秋收季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临河区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农牧区开展了秋收季交通安全宣传,将“交通安全”送到田间地头,全力以赴为秋收护航,绘就了一幅平安和谐的美好画卷。 地头旁、农田里,宣传民警与劳作的农民朋友聊家常话交通,民警根据农民朋友们的驾驶车辆、途经路况,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正在田间劳动的农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讲解农用车辆违法载人、酒后驾车、面包车超员、人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叮嘱现场群众目前正值秋收农忙,进出乡村公路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避让,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骑电动车务必要戴好安全头盔,重视每一次出行,切勿忙秋收而忽略安全。 民警还特意嘱咐,一早一晚、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无反光标识或标识不清晰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农用车辆等灯光不齐全的车辆,自己车辆要保持照明设施良好,农用车要粘贴反光贴,提高辨识度,减少夜间交通事故。此次实地交通安全宣讲受到了务农群众的充分认可和好评,活动受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讯员: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河区大队刘子菁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2024-10-12 15:17: @内蒙古高速公路三支队 临河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巴彦淖尔市幼儿园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有趣的交通安全课。课堂上,宣传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幼儿认识“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并告知学生过马路时要牵着家长的手,不在道路上随意乱跑打闹。幼儿们积极投入、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宣传民警给小朋友们播放了典型的步行交通事故的动画片和漫画图片,并请小朋友们回答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孩子们踊跃举手,将自己心中的答案大声地说出来。通过问答的方式,孩子们了解步行时应该注意什么,宣传民警的讲解让小朋友们知道违反交通规则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引导孩子们从小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宣传民警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幼儿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临河大队宣传民警希望通过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达到加强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全社的宣传效果,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通讯员:高速三支队临河大队宣教工作室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