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2 19:59: 】 7月15日, 高速七大队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货车驾驶人双手操作手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后,交警在旌德服务区将该驾驶人查获。经核实,驾驶人宋某驾驶货车时双手操作手机打游戏。民警对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转载自)
2024-10-23 08:59: 【务工不能“误”安全,安全不容“挤一挤”】10月13日20时37分,高速交警机场大队民警在秦滨高速昌黎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辽P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室中超员载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引导至广场内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属于货运车辆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称,车内全部为工友,从辽宁绥中出发到唐山务工,存在“挤一挤”“一趟车”的侥幸心理。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了货车超员载人的危害性,并监督驾驶人张某将超员的乘客进行安全转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实施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河北高速交警提示您:安全不能“挤一挤”,务工不能“误”安全,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图一时方便,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驾车出行前,要计划好出行人数及车辆核载人数,合理安排,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2024-07-01 10:35: 6月 30日,黔东南州榕江县境内突发强降雨天气,部分道路被淹、垮塌、群众车辆被困等问题时有发生。面对严峻的抗洪防汛形势,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汛”为令,逆雨而行,坚守岗位,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6月30日,为防止连续强降雨导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发生,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各路段开展排查,对发现积水路段,利用喊话器提示各位驾驶员谨慎驾驶。同时安排警力加强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执勤交警在巡查中发现街面积水严重,给过往车辆带来严重安全隐患。执勤交警立即下车,徒手疏通排水通道,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榕江至八开方向多处发生山体滑坡、塌方、道路积水等现象,导致道路被泥石、树木拦截,造成路面受堵。榕江公安交警迅速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冒雨开展清障工作。受强降雨影响,榕江往从江方向(小地名:都什路段)因道路积水严重,群众和摩托车被困。榕江公安交警紧急出动,及时将被困群众的车辆转移至安全地带。进入汛期以来,大队提前通过“双微一抖”平台及时发布汛期雨季行车注意事项、辖区最新路况信息,山体滑坡、塔方和积水路段等提示、警示信息,用警车喇叭提醒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引导车辆避开拥堵和积水路段,提高群众对辖区路况的了解,进一步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024-05-06 18:10: 【关于国道534线道路交通管制的公告】因国道534线K425+800(狮窠段)路基塌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现场勘查,现决定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管制时间2024年5月6日起,解除管制时间待定。二、管制范围国道534线K425+800(狮窠段)。管制期间,货车禁止通行,可往高速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请过往车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遵照现场交通指示标志通行。
2024-04-30 09:20: 五一小长假前一天,孝感地区气温骤降,狂风大作, 民警巡逻发现一棵大树倒伏在京港澳高速上,行车道、应急车道被占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马上下车,做好后方警戒之下,徒手清理断树,经过民警及时清理,道路恢复正常通行,但有部分大树枝无法折断,已通知养护部门使用工具进一步清理
2024-04-24 08:57: 2024年4月18日下午,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二中队的民警成功查扣了违法嫌疑人周某某驾驶的卡丁车,并将其带回大队处理。由于周某某未满十七周岁,且未取得驾驶证,岳塘交警于次日邀请其母亲陪同前来协助调查。周某某在淘宝购买了这台卡丁车,并在未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多次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过调查,岳塘交警依法对周某某无证驾驶和其他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在交警的批评教育下,周某某十分后悔,承诺今后遵守法律,文明出行。其母亲也对交警的严格执法表示感谢,并希望广大青少年都能以此为戒,文明守法,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