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9 16:25: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寨乐枢纽互通至牂牁江北收费站段设站收费并核定收费期限有关事宜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一、同意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寨乐枢纽互通至牂牁江北收费站段按国家规定设置纳雍西、张维、织金鸡场、梭戛、新华、关寨、中寨7个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按时投入运营收取车辆通行费。二、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寨乐枢纽互通至牂牁江北收费站段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25年9月26日起至2055年9月25日止。三、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四、收费工作由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2025-07-27 16:44: 临时交通管制路况信息: 厦蓉高速1601公里处(纳雍往六盘水方向)龙场互通匝道处,因清理路障需要,经一路三方会商研判,对该路段临时交通管制,解除管制时间待定。 纳雍往六盘水方向车辆,请从九洞天收费站出站后进站往六盘水方向行驶。
2025-07-27 16:39: 临时交通管制路况信息: 厦蓉高速1601公里处(纳雍往六盘水方向)龙场互通匝道处,因清理路障需要,经高速公路有关部门会商研判,于7月27日10时20分对该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解除管制时间待定。 纳雍往六盘水方向车辆,请从九洞天收费站出站后进站往六盘水方向。
2025-06-24 20:14: 截至20时,经总队情指中心网巡并调度各地,贵州全省高速公路发现有雾路段2处,交通管制3处。 一、管制路段: (一) 黔南辖区: 1、G76厦蓉高速1264Km(猴子河特大桥)因自然灾害实施双向交通管制。 2、G76厦蓉高速1216Km(都柳江1号大桥)水位超警戒线实施交通管制。 (二)毕节辖区 因杭瑞高速朱昌段降雨且排水孔堵塞导致路面积水,不具备通行条件,经一路三方共同商议,临时管制毕节收费站,朱昌收费站往纳雍方向车辆、九洞天收费站、厍东关收费站往毕节方向车辆,毕节往纳雍方向车辆从毕节收费站和朱昌收费站进行分流。 二、有雾路段 毕节辖区: 1、G56杭瑞高速1708Km至1713Km段段有雾,能见度200米左右; 2、G76厦蓉高速1675km至1686km路段有雾,能见度200米左右。厅交管总队情指中心2025年6月24日
2024-11-08 12:59: 2024年10月25日9时40分许,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厦蓉高速1571公里(贵阳往纳雍方向)路段有发生一起小型客车发生爆胎侧翻的单方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面包车侧翻倒在应急车道上,道路上有一条长长的划痕,路面还散落一些货物。随即,民警在后方放好预警标志,并做好相应安全防护。 经核查,10月25日9时23分许,刘某驾驶贵G****2号面包车行驶至厦蓉高速1571公里(贵阳往纳雍方向)处时,左后轮突然爆胎,瞬时方向失控、重心不稳,最终导致车辆侧翻在地。 幸运的是,驾驶人规范系好了安全带,没有人员在事故中受伤。随后,民警变身“搬运工”将散落在地的货物捡拾到警车上,帮助其转运,以减轻司机损失,恢复交通秩序。
2024-06-25 15:24: 2024年6月2日21时7分许,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直属三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仁望高速183公里处(黔西往纳雍方向)发生一起车头与右侧的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严重损坏,防撞柱、指示灯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在事故现场发现,护栏被撞变形。涉事车辆驾驶室严重损毁,但车内的驾驶人并无生命危险。随后,民警对事故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在确保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前提下,第一时间通知医疗急救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联动处置。 在等待救援过程中,民警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了安抚缓解紧张情绪。 经过消防部门救援,被困驾驶人最终成功脱险。并被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救治。幸运的是,当时车内驾乘人员均规范佩戴了安全带,车辆碰撞时,被牢牢固定在座位上,全员毫发未伤,仅受惊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