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7日,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金沙县泰山路贵出名门路段,一出租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乘坐人员受伤,请求立即出警,接到报案后执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出租车车门受损,摩托车被撞倒在地。经现场询问、调取监控得知:当日谢某某驾驶出租车贵FD55XXX号小型轿车,车内搭乘4名乘客,18时05分许,途经泰山路贵出名门路段临时停车,后排乘客开车门下车时没有注意观察后方道路情况就贸然开门下车,与谭某某驾驶并搭乘范某某的贵F3A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范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系当事人谢某某一方过错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谢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人和乘车人注意事项:1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要从右侧下车;2驾驶人提前提醒乘车人:需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3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驾驶人应先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先微微地开车门观察路况,这样做也可提醒后方来车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下车。